关于评选救捞专业委员会先进集体 和优秀学会工作者的通知 各委员单位: 为增强救捞专业委员会的凝聚力,鼓励、表彰和奖励在学会建设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委员单位和和学会工作者,特开展一次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学会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健全,工作成效显著,能较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遵守学会章程,积极组织本专业、本单位人员撰写学术论文、参加中国航海学会和救捞专委会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并积极组织救捞科技新产品,新技术的推荐活动。 3.在促进救捞科技与经济结合、促进救捞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积极拓展救捞科技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4.积极参与和配合本会各项工作和活动,努力为本会办实事。 5.积极开展本地区、本专业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科普宣传等活动,为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水平和素质的提高作出较大贡献。 6.关心本会会员,积极维护学会会员的合法权益,竭力为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服务,并具有显著成效。 (二)优秀学会工作者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学会,积极地履行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工作成效显著。 2.较好地完成专业委员会所委托的工作,能为专委会的发展和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 3.能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撰写学术论文,提出新的学术见解和创新思路,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团结友爱,发扬“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深受委员单位的好评。 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救捞专委会团体委员单位。 2.优秀学会工作者:救捞专委会委员、学会专兼职工作人员、学会活动积极分子。 三、评选办法 1.由各委员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自我推荐,并填写《救捞专业委员会先进集体推荐表》和《救捞专业委员会优秀学会工作者推荐表。 2.先进集体和优秀学会工作者名单由救捞专委会讨论决定。 3.先进集体和优秀学会工作者报中国航海学会备案。 四、奖励 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学会工作者,在救捞专业委员会2019年年会上予以表彰。 附件一:救捞专业委员会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二:救捞专业委员会优秀学会工作者推荐表 中国航海学会救助打捞专业委员会
二0一九年六月三十日 表彰通知�?019.07.02).pdf
上两条同类新闻:
2019救捞学术交流会征稿通知2018年度《中国救捞》期刊通联会在温州召开
|